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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在憲法中明文記載「人民有納稅之義務」,但從主權在民角度看,這樣的憲法條文完全是站在統治者觀點,並不是以人民為主體。
以人民為主體的憲法,應該有契約精神,需要確保以下幾個和人民權益息息相關的問題:
政府台中音波拉皮的稅收運用,符合老百姓的期待嗎?
政府運用稅收的方式,滿足了老百姓的需求嗎台中醫美微整醫師推薦?
政府的稅制公平嗎?
人民是否也有權利要求政府應該如何運用稅金呢?
進步的憲法應該要求政府妥善運用老百姓的稅金,更應該明訂這是政府應盡之「義務」。
蔡英文宣示要修憲,太好了,但憲法應該是以國民和納台中縫割雙眼皮稅人權益為主體,而不是那些只是統治者角度的領土、國號???這些人民百姓遙不可及的虛幻。
納稅人想知道的是,打拚了一年又一年,卻永遠不知政府為了人做了什麼?
台灣人民竟如此卑微,只能私下鬱卒、無奈,卻沒得選擇,永遠只能含怨、含淚、含悲、含恨:繳稅去!
納稅人甘心嗎?
這些年以來,物價狂飆、生活日艱、政府空轉、「豬肉桶」選舉支票滿天飛、用人民血汗錢去搞煙火燦爛,辦了許許多多「大秀」,但每年繳納的稅金,看不到日常生活的實質改變,還有黑心食品此起彼落,更不知辛苦血汗錢被浪擲到哪個角落去了?
以數億、數十億元計算公共建設成「錢沾」、「綁樁」工具,政客拿公帑當旅費、「蚊子館」晾著風吹日曬、孩子連營養午餐都吃不起,巨賈富豪掏空了企業在海外逍遙,卻要納稅人埋單數百億元治水防洪卻沒成效之胡扯,眼睜睜看著血汗放水流、朝野政客到了選舉,都想當「散財童子」,大開福利現金支票,用納稅人的鈔票騙選票???納稅人繳稅,怎麼可能繳的會甘心!
憲政民主國家的興起歷程中,「稅」一向是推動人民權利意識,爭取「主權在民」的重要驅動力。
最老牌的民主國家:英國「大憲章」運動以來,民主憲政國家重要原則之一就是:「政府向人民徵收與運用任何一毛錢的稅金,都必需得到人民的同意,並且需完成合法的程序!」
當人民對「稅」有了權利意識,才讓民主從理論變成實際。
一七八九年,法國爆發了大革命,起因雖複雜,一般政治上解釋的主因是政府花費龐大,人民需承擔重稅,然而當時稅制極度不公平,法國人民因而奮起,開創了共和國。
一七七六年,扛著重稅的美洲人民,又得揹上茶葉、紙張、玻璃的稅捐,當時英國喬治三世為了嚴格執行在殖民地徵稅,竟預先派軍隊進駐波士頓,就這樣,七月四日,美國獨立戰爭就這樣開始,一個民主共和國誕生了。
雖然在台灣憲法中「人民有納稅之義務」,但從主權在民角度看,就算政府徵稅依法有據,政府的稅收運用,符合老百姓的期待嗎?滿足了老百姓的需求嗎?政府的稅制公平嗎?人民是否也有權利要求政府應該如何運用稅金呢?妥善運用老百姓的稅金,是不是更該視為是政府應盡之「義務」呢?
問題是,台中隆鼻醫師推薦政府不想甩老百姓,卑微的人民又能怎麼樣呢?無助與無奈,何時才有改變的一日?
要讓已經被不公平繳稅繳到滿肚子火的國民降火氣,蔡英文要修憲,請先明確加上一條:「政府有善用人民稅金之義務,濫用者,必受最嚴厲之制裁;當政府濫用稅金時,人民有拒繳之權利!」
接下來,賴清德的行政院更要明文保障人民的基本人權:「當政府發生了胡作非為任意濫用公帑時,人民就有對這些錢不認帳、拒繳稅的權利!」
如果蔡英文真的願意修憲確立「政府有善用人民稅金之義務,濫用者,必受最嚴厲之制裁;當政府濫用稅金時,人民有拒繳之權利!」,一定可以名留青史,將是確立了台灣是「人民優先」為立國精神的偉大總統!
蔡英文,加油吧,要修憲就別想搞一堆對內政治鬥爭、對外挑釁鬧事的花樣,就修憲「政府有善用人民稅金之義務,濫用者,必受最嚴厲之制裁;當政府濫用稅金時,人民有拒繳之權利!」這一條就夠了???
●作者:黃創夏/曾任《新新聞》總編輯,現為《媒體野武士台中玻尿酸推薦》
●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,不代表《NOWnews今日新聞》立場。
●來稿或參與討論,文章歡迎寄至public@nownews.com
A1D694A296AAFDED
以人民為主體的憲法,應該有契約精神,需要確保以下幾個和人民權益息息相關的問題:
政府台中音波拉皮的稅收運用,符合老百姓的期待嗎?
政府運用稅收的方式,滿足了老百姓的需求嗎台中醫美微整醫師推薦?
政府的稅制公平嗎?
人民是否也有權利要求政府應該如何運用稅金呢?
進步的憲法應該要求政府妥善運用老百姓的稅金,更應該明訂這是政府應盡之「義務」。
蔡英文宣示要修憲,太好了,但憲法應該是以國民和納台中縫割雙眼皮稅人權益為主體,而不是那些只是統治者角度的領土、國號???這些人民百姓遙不可及的虛幻。
納稅人想知道的是,打拚了一年又一年,卻永遠不知政府為了人做了什麼?
台灣人民竟如此卑微,只能私下鬱卒、無奈,卻沒得選擇,永遠只能含怨、含淚、含悲、含恨:繳稅去!
納稅人甘心嗎?
這些年以來,物價狂飆、生活日艱、政府空轉、「豬肉桶」選舉支票滿天飛、用人民血汗錢去搞煙火燦爛,辦了許許多多「大秀」,但每年繳納的稅金,看不到日常生活的實質改變,還有黑心食品此起彼落,更不知辛苦血汗錢被浪擲到哪個角落去了?
以數億、數十億元計算公共建設成「錢沾」、「綁樁」工具,政客拿公帑當旅費、「蚊子館」晾著風吹日曬、孩子連營養午餐都吃不起,巨賈富豪掏空了企業在海外逍遙,卻要納稅人埋單數百億元治水防洪卻沒成效之胡扯,眼睜睜看著血汗放水流、朝野政客到了選舉,都想當「散財童子」,大開福利現金支票,用納稅人的鈔票騙選票???納稅人繳稅,怎麼可能繳的會甘心!
憲政民主國家的興起歷程中,「稅」一向是推動人民權利意識,爭取「主權在民」的重要驅動力。
最老牌的民主國家:英國「大憲章」運動以來,民主憲政國家重要原則之一就是:「政府向人民徵收與運用任何一毛錢的稅金,都必需得到人民的同意,並且需完成合法的程序!」
當人民對「稅」有了權利意識,才讓民主從理論變成實際。
一七八九年,法國爆發了大革命,起因雖複雜,一般政治上解釋的主因是政府花費龐大,人民需承擔重稅,然而當時稅制極度不公平,法國人民因而奮起,開創了共和國。
一七七六年,扛著重稅的美洲人民,又得揹上茶葉、紙張、玻璃的稅捐,當時英國喬治三世為了嚴格執行在殖民地徵稅,竟預先派軍隊進駐波士頓,就這樣,七月四日,美國獨立戰爭就這樣開始,一個民主共和國誕生了。
雖然在台灣憲法中「人民有納稅之義務」,但從主權在民角度看,就算政府徵稅依法有據,政府的稅收運用,符合老百姓的期待嗎?滿足了老百姓的需求嗎?政府的稅制公平嗎?人民是否也有權利要求政府應該如何運用稅金呢?妥善運用老百姓的稅金,是不是更該視為是政府應盡之「義務」呢?
問題是,台中隆鼻醫師推薦政府不想甩老百姓,卑微的人民又能怎麼樣呢?無助與無奈,何時才有改變的一日?
要讓已經被不公平繳稅繳到滿肚子火的國民降火氣,蔡英文要修憲,請先明確加上一條:「政府有善用人民稅金之義務,濫用者,必受最嚴厲之制裁;當政府濫用稅金時,人民有拒繳之權利!」
接下來,賴清德的行政院更要明文保障人民的基本人權:「當政府發生了胡作非為任意濫用公帑時,人民就有對這些錢不認帳、拒繳稅的權利!」
如果蔡英文真的願意修憲確立「政府有善用人民稅金之義務,濫用者,必受最嚴厲之制裁;當政府濫用稅金時,人民有拒繳之權利!」,一定可以名留青史,將是確立了台灣是「人民優先」為立國精神的偉大總統!
蔡英文,加油吧,要修憲就別想搞一堆對內政治鬥爭、對外挑釁鬧事的花樣,就修憲「政府有善用人民稅金之義務,濫用者,必受最嚴厲之制裁;當政府濫用稅金時,人民有拒繳之權利!」這一條就夠了???
●作者:黃創夏/曾任《新新聞》總編輯,現為《媒體野武士台中玻尿酸推薦》
●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,不代表《NOWnews今日新聞》立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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